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编号:临20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5,602,368.54 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7,560,236.85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8,042,131.69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2,466,621,820.93元,扣除201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 863,664,185.01 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850,999,767.61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17,164,1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0,231,345.6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3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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