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新居却拖欠门窗安装款,法官巧送传票助调解
7月13日,在石泉法院熨斗法庭王庭长和书记员小张的努力下,原告刘某与被告朱某因房屋装修安装门窗而产生的多年纠葛终于得以调解,被告朱某当庭履行安装款。
原告刘某在石泉县熨斗镇先联广场经营门窗生意,被告朱某于2016年修建房屋,请原告给安装门窗。安装完毕经双方结算,除去已经支付的定金和货款外,还应再付门窗款2500元。
但是,在之后长达四年的时间里被告朱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付款。2020年1月24日,原告刘某找到被告朱某,被告朱某答应2020年正月十五日前归还欠款,并出具欠条一张。到期后原告打电话问被告要钱,被告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无奈之下将朱某告上了法庭。
熨斗法庭接到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被告,却始终联系不上。无奈王庭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家访”。6月22日上午10时,王庭长带着小张就跋涉来到被告朱某家里,希望尽早将相关材料送到被告朱某的手中,不料却吃了“闭门羹”。被告朱某身居大山深处,周围人烟稀。无计可施只能打道回府。
又过了几天,王庭长想着大中午正热被告应该在家,就带着书记员小张顶着高温,再次驱车来到了被告家中,谁知竟还是门窗紧锁。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邻居,却被告知朱某白天要在山上干活,可能晚上才能回来。
经王庭长和小张再三斟酌,最终只能“出此下策”。原来,经过小张仔细的观察发现被告家里有一扇窗户留了一个狭小的缝隙。王庭长和书记员小张便想了个办法将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从被告家的窗子塞了进去。
晚上10点左右被告竟然主动联系了法官,并答应按时出庭应诉。正是在不懈努力下,此案得以按期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朱某称原告在2020年的大年三十找到被告索要欠款。但是被告经济有限,无奈只能给原告出具欠条。
经过法官一番询问,得知原、被告之间就本案的事实没有太大的分歧,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了协议。被告朱某当庭给原告刘某支付了欠款。
原、被告对这样的结果也表示十分的满意,连连称赞法官的调解纠纷效率真的非常高,不停的说着:“太感谢了,谢谢你们”。
(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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