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司变更 撤销公司登记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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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原公司法人还可以撤销公司吗
1、法人是公司的代表和管理者,公司法人变更后原公司法人失去代表和管理公司的资格,因此在变更后不能再行使撤销公司的权利。
2、新的法人应当依法履行其代表和管理公司的职责,如果有解散公司的决策,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由新的法人代表公司进行解散。请注意,公司的解散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法人后也不例外。
二、联合体单位中标后经甲方同意可否撤销或变更联合体单位
1、①“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②“第七十六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所以,联合体中标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联合体成员单位。
4、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三、变更处分流程
1、变更处分两种一是解除处分,二是撤销处分
2、解除处分:是指原批准处分的行政监察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处分期内确实改正错误受到开除以外行政处分的人员,解除行政处分的影响效力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丧失了正常参与考核、晋级、提拔的权利,只有在处分期满、解除处分后才能恢复以上权利。公职人员(包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纪律处分,其是否认识、改正错误必须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
3、撤销处分:是指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大中型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和行政机关对受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经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原党纪、政纪处分所依据的证据、事实和实际不符,或者是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处理严重失当,按照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原来的处分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处分使原有处分决定失效,并对当事人不造成任何政治、经济、社会利益的影响。
四、事业单位注销流程
1、事业单位法人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2、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3、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五、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是什么意思我要求详细的解释
是指作出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有权机关撤销或变更,比如某一个省的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个地方性规定,某个法院就是依据这个规定作出了一个判决,而后因为这个规定可能是错误的,被全国人大撤消了或被该省人大会给撤销了或人大常委会自己发现规定出错了自己把这个规定撤销了,那么对于法院根据这个规定所作出的判决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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