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22:林洋电子关于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5-09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具体措施
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
发行不超过 7,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含发行费用)。该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见 2014
年 10 月 14 日、2014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本次
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就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具体措施以及
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积极配合
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具体措施包括: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担任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将审慎选择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为 200MW 集中式太阳能光
伏发电项目和 80MW 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分别设立资金专户,担任项目实施主
体的子公司将对具体项目分别设立资金专户,并在四方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专户内资
金限定不得用于上述募投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支出。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担
任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5、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6、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资资金投资总额
200MW 集中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1 194,342.69 120,700.00
80MW 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2 68,000.00 55,500.00
合计 262,342.69 176,200.00
就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本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直接
或间接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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