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国石油工业主管部门沉浮史-石化油厂多少家

summer 0 2025-04-27

新中国成立的65年的时间里,中国的综合能源主管部门历经“三立三撤”。中国的石油工业伴随着中国大的经济社会环境,经历了大小十余次的频繁变更,政治博弈,形成了现有的石油监管体系。

纵观中国石油工业的监管历程,共经历了四个时期,且各有特点。石油工业部时期,是中国石油工业的探索时期,这一阶段为中国认识石油,进行勘探开发进行了积累;能源部时期,是进行机构调整,政企分开,实行大部制的一个改革尝试;而完成石油工业体制改革的1998年到2008年这十年期间,是中国石油工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现行的国家能源局则是政府进行石油监管逐渐简政放权走向市场化的一个探索。

石油工业部时期

中国石油工业部历经了33年,10个石油工业部部长。到1988年石油工业部被撤销,能源部的成立。梳理石油工业部的发展历程,就能轻易的发现,石油工业部时期也经历了三次调整重组。

在石油工业部成立之前,中央政府决定设立了主管煤炭、石油、电力工业的燃料工业部(1950年4月设石油管理总局)。

新中国成立之初,石油工业基础相当薄弱。当时全国只有西北地区的甘肃玉门、陕北延长、新疆独山子几个小油田,西南地区的四川几个气田和东北地区几个人造油厂。当年石油产量只有12万多吨,技术装备也十分落后。同时大的环境是西方国家实行经济、技术封锁,油品禁运。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六个年头,国家意识到石油的重要性,组织开始石油勘探相关工作。这种背景下,到了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成立石油工业部,李聚奎任部长。

然而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唯独石油工业部没有完成任务,根据相关记载消息提到,毛泽东对此不满意。1958年2月20日,总后勤部政委余秋里与石油部部长李聚奎对调职务。余秋里在回忆录里有一篇专门写到:“毛主席派我搞石油”。在1958年1月经过毛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一番谈话后,余秋里这个没有搞过石油,穿着军装长期在军队里的干部于1958年3月就正式接替李聚奎去石油工业部上班了,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石油工业部的第二任部长。

于此之后,石油工业部又经历了三分三合的重组与拆分。

197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

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决定撤销燃料化学工业部,成立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化学工业部。

1978年3月,决定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成立石油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

由此到1978年,石油工业部又被改革回来了。

在1978-1988年之间,还有一个小插曲。1980年,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了。国家能源委负责管理石油、煤炭、电力三个部。然而到了1982年国家能源委员会历经两年,就被撤销了。时任国家能源部部长黄毅诚在2013年接收《瞭望东方周刊》专访时谈到“根据且能源委员会的领导是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有很高的威望,但由于几十年的习惯势力和改革不配套,工作十分困难。不到两年时间,存在不下去,就取消了。”

经过比较稳定的10年的组织发展,1988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石油部,成立能源部,作为石油工业的主管部门。

石油工业部连续发展的十年时间里,分别在1982年成立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都隶属石油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业务和炼油化工业务。

能源部时期

能源部时期是新中国成立65年来石油监管的一个重要时期,虽然这个能源大部只存在了5年的时间。

1988年,成立能源部,时任部长黄毅诚已达61岁“高领”。黄毅诚在回忆国家能源部部运行的5年时间,用了“步履维艰”这个词。并且在成立之初表示对能源部存不乐观心态,最担忧的是能源部成立不久后被解散了。果不其然,由于关系不顺,调节手段的不足,也很难把煤、电、油、核工业组织起来。在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能源部被撤销了。

1988年石油工业部被撤销时将原来的石油部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并将此前石油部内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立出来。由此在能源部时期,中国的石油工业实际形成了这样的格局: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管道长途运输,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负责海域石油勘探开发和对外合作,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石油炼制与销售,外经贸部所属的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则负责石油及其制品的进出口。

“无组织”时期

一直到2005年,中国再没有设立部级以上的综合能源管理机构,中国石油工业的管理权限,散落到大大小小的部门。

国家石油公司的行政职能一直持续到1998年。这时候的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与煤炭、电力等总公司一样,都是部级和副部级单位,作为国家石油公司,仍行使相当的政府管理职能,实际上是国家行政性总公司。

1998年3月10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石油工业体制的改革方案为:将化学工业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政府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1998年7月28日,两大集团公司正式挂牌,我国石油工业的大重组告一段落。重组后组建成两个新的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产供销三为一体化的集团化公司。而此时两大集团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联系,国家经贸委及其管理的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

这两大集团公司成立的同时还具有原总公司的政府职能,也就形成了目前的局面:两大集团对市场的控制力非常强。

但是历经不到3年,2001年2月,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又被撤销了。而之后,石油产业的政府管理职能,即交由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属新成立的能源局接管。

虽然这一时期,没有国家层面的石油主管单位,但这次重组之后,是中国石油工业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

这次重组在打破行业垄断、引进竞争机制及规范市场运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依然没有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资产优化及经营机制等问题。各个集团公司在成立之后很快就着手进行内部结构的治理改造,并先后在国际资本市场登场亮相。

1999年11月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通过了大规模的内部业务和资产重组之后,独家发起成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集团向中国石油注入了与勘探和生产、炼制和营销、化工产品和天然气业务有关的大部分资产和负债。中国石油成为中国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的最大企业。

2000年2月2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其控股母公司。2000年3月31日,中国新星石油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是一家拥有上游、下游和中游业务的一体化公司。该股份公司在2000年10月18日和19日在纽约、香港和伦敦成功挂牌上市,在2001年又在中国A股市场上上市,成为国内上市公司中惟一的在四地挂牌的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其下属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也在香港注册了。2001年2月27日、28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上市。之后中国海油对于存续企业,也不断进行内部重组。随后的2002年,海油工程和中海油服先后在国内和香港成功上市,海洋石油总公司的职能逐步向资本运营转变。

能源局时期

2005年,在煤荒、电荒、油荒的轮番轰炸下,中国能源问题在高层得到空前重视,温家宝总理亲任组长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宣告成立了。下设的能源办,主任由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的马凯担任。

在2008年能源局成立之前,我国石油综合管理部门主要牵涉两个部门,一个是设在国家发改委的副部级单位——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另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下面的能源局,一个司局级单位。

到2008年,为了加强能源管理机构,发改委能源局升格为国家能源局,隶属于发改委。

2010年1月,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家能源委再次设立,成为目前中国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能源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能源局来承担。

2013年国务院国务院机构调整,将电监会与原能源局重新组建入了新的国家能源局。

尽管能源局的成立对于管理全国石油工业有重要意义,但现行的石油项目投资审批权和价格仍在发改委手里。而现行的国家能源局在石油行业的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主要都是宏观规划的相关工作。早在国家能源局成立之初,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邵秉仁就强调,国家能源局能否起到统筹协调的功能关键在于项目的审批权。“谁管项目审批,谁管投资审批,谁就是最具权威的。只要有这个职能,再小的一个单位,也得跑那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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